時間:2016-02-09
2016年北京大學同等學力申碩在職研究生的報名工作已經公布將在下月10日到31日之間舉行。以下是北京大學2016年同等學力申碩在職研究生報名工作及要求,想要報考2016年最后一次北京大學在職研究生的考生一定要認真閱讀,并準備材料。
北京大學2016年同等學力申碩在職研究生報名工作及要求
(一)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的報名、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繼續(xù)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簡稱信息平臺)進行。
(二)報名參加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必須是在信息平臺中以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并通過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簡稱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的人員(簡稱申請人)。
申請人的報名資格及報考語種和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須符合學位辦〔2016〕1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申請人一般應在學位授予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如因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的,必須經學位授予單位同意,方可完成報名并參加考試。
在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試資格的申請人,在考試資格取消期限內不得報考。
(三)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qū)的考務組織工作,須在2016年2月25日前登錄信息平臺設置本省考試所在城市等參數。
各學位授予單位應在2016年3月10日前將所有擬參加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的申請人個人特征信息(指紋、電子照片等)采集完畢。
信息平臺將在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間開通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報名申請功能,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工作流程及要求見附件1。
學位授予單位須在2016年4月5日前通過信息平臺完成本單位2016年全部報名申請人的資格審核工作。審核時要認真核對報名資格、報考語種或學科(專業(yè)學位類別)以及參加考試的地點等信息,如發(fā)現有資格不符或弄虛作假的要及時糾正或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0〕545號)的有關規(guī)定,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報名考試費。2016年同等學力全國統(tǒng)考報名考試費全部通過信息平臺以網上支付的形式繳納,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核的申請人方可通過信息平臺繳納報名考試費,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2016年4月8日,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申請人,本次報名無效。
以上是北京大學2016年同等學力申碩在職研究生報名工作及要求,如還有關于北京大學在職研究生的相關問題,可撥打010-5941-5807咨詢詳情。